木里藏族自治县直属国有企业202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木里藏族自治县直属国有企业202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部署,全力推进县直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木里藏族自治县直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li.gov.cn、四川招聘https://www.scrcjob.com/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共计划考试招聘直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木里藏族自治县直属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考生限木里藏族自治县户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5.符合考试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6.考生所具有的资格、条件、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3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92年4月1日以后出生,36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党纪、政务、校纪等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或相关规定不能聘为企业人员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月14日下午17:00时,报名入口:(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13)。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未注册报考者按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后,登陆个人账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据实填写,不得修改(若《岗位表》中“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35×45mm,jpg格式,大小100KB以下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在上传照片前,请先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是否合格,审查没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根据《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咨询;报名时遇到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电话咨询。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4月15日12:00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4月14日下午17: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请考生注意。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无应答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岗位调整

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名额,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笔试前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li.gov.cn)、四川招聘网(https://www.scrcjob.com/)上向社会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 4月19日上午9:00至4月22日上午9:30。报名成功的报考者登录报名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13,按提示输入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和密码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考试及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考聘采取笔试结合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综合知识》×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22日,笔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li.gov.cn)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13)上公布成绩及排名,笔试成绩公示期间可申请查分。

笔试加分政策:“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4月26日前的工作日内,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木里藏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5月7日9:30前登陆报名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13打印面试准考证。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考生其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综合知识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综合知识科目笔试的考生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成绩为0分及以下人员),低于综合知识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要求和应出具的手续:

(1)考生本人需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2)考生需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生)、《资格证》(如岗位需要)、《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①有工作经历和特殊要求的岗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证明材料)。②2023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资格复审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前,且应届生毕业证尚未发放的,则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发证单位的学历证明进行资格复审,但证明材料中所列资格条件必须包含报考岗位需审核的内容。若资格复审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以后,则应届毕业生应携带毕业证等进行资格复审。③需要户籍证明的岗位,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表1份(网上在线打印,不得私自修改打印内容,否则后果自负)。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拟聘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审查资料,并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期完成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由木里藏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li.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录用工作人员在企业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其他事项

涉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li.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木里藏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4—652224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17345885771

监督电话:13881516255(县纪委监委驻木里县发改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附件:

1.木里藏族自治县直属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报名表

 

 

木里藏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