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登记表,须按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需用电脑打印。
2.“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不能简称。
3.“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射洪”。
4.“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5.“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应按组织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92.05”。
6.“登记时间”栏,填写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时间。
7.“学历学位”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有效证明为依据。党校获得的学历分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党校学历,在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函授教育的,在“毕业院校及专业”栏中注明。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如“大专”“大学”“研究生”“省委党校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等。
8.“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
9.“奖惩情况”栏,填写获得的奖励或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0.“年度考核结果”栏填写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回避关系”是指报考者考取选调职位后,与关系人形成的上述回避关系。如有回避关系,在“是否有回避关系”栏填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