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邑县委组织部关于2025年大邑县引进干部人才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共大邑县委组织部

关于2025年大邑县引进干部人才体检

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5年大邑县引进干部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我县面向四川省内公开引进5名科级干部,并已于511日完成测试525日完成面谈,根据测试面谈及总成绩排名情况,现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体检,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公告》规定,各职位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公告附件。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dyxyjgbrc),查询本人总成绩、排名、是否进入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安排

体检日期为202563日(星期),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短信通知和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四、体检纪律

(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体检、请人代检。

(二)所有考生按要求上交随身携带的全部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考生家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检、跟随。

(三)体检中考生要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体检当日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视为自动放弃。

(四)违反体检规定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承担。请考生先行垫付后凭发票到县委组织部报销。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裤袜。

(四)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五)女性受检者在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疑似怀孕的女性,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片等放射性检查。

(六)请考生本人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如实填写既往明确诊断的病史或者手术史(手术史需注明手术名称、时间及术后病理结果)且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向体检实施机关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体检实施机关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或提出了复检申请但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二)体检结果以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的结论为准,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三)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五)预计体检结束7个工作日后电话、短信通知体检结果。

联系电话:028-8822789518030570031

 

2025年大邑县引进干部人才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中共大邑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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