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6名,除面试环节由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负责组织实施,其余招聘环节均委托第三方机构全权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5.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7.计算机操作熟练,中文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审判辅助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10.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本人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在所报考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5年5月12日9:00至5月16日18:00登陆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ctysdyyzp)进行网络报名(PC端、移动端均支持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上半年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公开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照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比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00至5月19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请于审核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修改信息,审核时间截止后,仍不合格不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3.缴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025年5月20日12:00前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完成笔试缴费:法律基础知识测试50元/人、计算机上机操作50元/人,共计笔试缴费100元/人(网上缴费仅支持PC端口缴费,使用平板缴费的需切成电脑模式)。报名成功后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考试统一取消的给予退费,其他原因一律不予退费。
(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5月22日9:00至2025年5月25日9:00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PC端登录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及计算机上机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操作流程等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能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
1.笔试科目: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和计算机上机操作。
(1)法律基础知识测试。此次笔试采取线上考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实行百分制,题型为填空、选择和判断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法律基础知识测试不指定参考书。法律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占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和计算机上机操作总成绩的60%。
(2)计算机上机操作。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计算机上机操作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分钟。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占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和计算机上机操作总成绩的40%。
2.笔试加分:除笔试成绩外,下列情况可申请加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加1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研究生加2分;曾在人民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2年以上经历的可申请加1分;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可申请加1分。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5月12日。涉及以上加分的报考者,须由考生本人在5月19日至5月21日向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政治部(咨询电话:028-6066911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加分,经审核后决定是否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线上笔试及计算机上机操作时间为2025年5月25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将于2025年5月28日至30日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负责。
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及加分成绩,按照5: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和加分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tdyfy)和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上公布。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上公布,同步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tdyfy)发布。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需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费用为80元/人。成功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届时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本人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打印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并在面试当日持本人面试通知单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以及逾期不打印面试通知单等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需调整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另行通知,同步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tdyfy)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tdyfy)发布。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和上机操作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安排在省、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聘用制书记员的最终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本次招聘未予录用的人员信息将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递补人员库,在聘用制书记员离职、新增人员需求的时候依次进行递补。
六、拟聘用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tdyfy)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督察室、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28-60183846、028-60669111受理举报。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上公告,同步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tdyfy)发布。请报考人员时刻保持关注。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在报考期间特别是面试阶段请务必保持通讯顺畅。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本院。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报考单位地点及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3栋
报考咨询电话:028-60669112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8-85013313
(六)本公告由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2025年5月12日